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工學院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學生校外實習Q&A
壹、學生想實習~找實習機會
貳、文件作業,實習開始前:
【校外實習計畫表】,請填寫【表七】。
(若為計畫或團體實習,請共同填列同一檔案即可)
(請學生家長及學生填報並簽名)(須紙本正本,若無法提交正本者請敘明原因,如:僑生無法取得正本,可簽名掃描)
以上表一至表三資料提報系辦承辦人後,可請系辦承辦人和實習公司協談合約簽訂事宜。
P.S.若該公司已有制式合約範本,由系主任核示該合約可否代替【表四】。
6. 若出國實習,請學生配合企業各項簽證作業。輔導教師應負責了解學生各項安全事項之安排,學生出國應由企業專人接送實習地點及其他必要之食宿安排。
7. 學生實習前,系辦公室提報本校實習教業輔導組【保險資料】,由學校提供學生校外實習保險。
參、文件作業、實習期間:
1. 實習企業應依勞基法規定辦理勞保、健保及退休金等業務。
2. 若出國實習,企業應是先辦理學生訓練並告知學生安全注意事項。
3 本系輔導教師至企業訪視實習學生,由教師填寫【校外實習輔導紀錄/訪視紀錄】詳如【表八】。並請提供訪視照片給系辦公室。
肆、文件作業、實習結束時:
1. 請實習企業主管考核【校外實習成績考核表(實習單位主管用)】參見【表九】。
2. 請實習企業提供學生【校外實習證明】參見【表十一】。(須清楚列示實習時數)(須蓋公司章以資證明)
伍、文件作業、實習結束返校後:
1. 至系辦公室和實習業務承辦人確認實習文件無誤並符合實習規定時數。
2. 進行實習選課作業。
3. 學期中,實習輔導教師擇日通知學生實習成果報告,報告前應將word檔及ppt檔以USB至系辦公室傳給實習業務承辦人,並於教師規定報告時間/地點完成實習報告後,始可列計學期成績。
教師成績考核單參見【表十】。
P.S.請學生注意:報告資料及內容須避免公司機密洩漏之問題,在公司實習時若須拍照存檔,須經公司主管同意後為之。
4.原則上,該課程學期總成績若無特別因素,實習單位及本系輔導教師各評定50%,總成績得由開課教師全權評定之。
(考量因素如:學生實習文件未齊全、未於成果報告前提供檔案或未於規定時間/地點完成報告…,開課教師得依實際情況扣減總成績)
實習期間,安全第一